品牌名称:
型号规格:12片*3板/盒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53020996
产品标签:维C银翘片
产品卖点:新产品 市场保护
销售渠道:医院临床 药店连锁 零售终端 批发物流
执行标准 | 片剂 |
产品类别 | 中药产品 |
产品规格 | 12片*3板/盒 |
卫生许可证 | |
成份 | 山银花、连翘、荆芥、淡豆豉、淡竹叶、牛蒡子、芦根、桔梗、甘草。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C、薄荷素油。辅料为蔗糖、滑石粉、硬脂酸镁、淀粉。 |
性状 | 本品为薄膜衣片。除去包衣后显灰褐色,略带有少许 白色斑点;气微、味微苦。 |
功能主治 | 辛凉解表,清热解毒。用于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、咳嗽、口干、咽喉疼痛。 |
不良反应 | 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 |
注意事项 |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不适用于风寒感冒,表现为恶寒明显,无汗,头痛身酸,鼻塞流清涕。4.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对乙酰氨基酚、维生素C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5.心脏病、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0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|
禁忌 |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|
贮藏 | |
保质期 | |
生产企业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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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